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2年 第17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441-2022,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9、5.3.1、6.2.4、6.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0月31日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和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吸收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废水收集和输送,药剂贮存、计量与输送,仪表与控制系统。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邮政编码:100007)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肖劲戈 闫诗源 韦静 路健 龙明全 李玉霞 张海军 刘宝钢 田宇鸣 陈厚名 冯晶 胡天碧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郑秉孝 薛长立 王凌旭 周可可 毛冬凯 邹秀平 厉晓华 周学锋 晁宇晴

 
    

条文说明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GB 51441-2022,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0月31日以第17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在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设计、站房设计及仪器仪表安装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和监督部门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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